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久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8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阜民二初字第00097号 |
案号 |
(2016)皖12执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秀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阜阳市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的借款本息2314166元及利息。被告阜阳久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抵押物范围内,依照设定抵押的先后顺序,对上述款项承担清偿责任。被告阜阳市天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张杰、被告郜静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3-14 |
发布时间 |
2016-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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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车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551807329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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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雪地公寓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