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汇集箱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7民初3513号 |
案号 |
(2016)浙0327执76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曾阳交纳执行款167000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张芳芳、吴昌源、姜恒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负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5730元,申请执行费24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12-01 |
发布时间 |
2017-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项延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27676170819J |
登记机关 |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苍南县龙港镇小包装印刷工业园区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