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煜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9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民终1240号 |
案号 |
(2018)津0111执1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江苏煜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被上诉人张戈人民币14000元整(该笔款项打入被上诉人张戈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12260302015103153,若上诉人江苏煜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逾期给付上述款项,则上诉人江苏煜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双方别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8-05-02 |
发布时间 |
2018-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毛作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3394595589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路109号大才大厦107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