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港市久盛船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2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2民初7043号 |
案号 |
(2019)苏0582执68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家港市久盛船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公司保险理赔款1928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2元减半收取计141元,由被告张家港市久盛船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至本院。逾期不交,本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时间 |
2020-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郁江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6632551941 |
登记机关 |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金港镇南沙长山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