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拉萨市天胜鑫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1********R24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103民初1035号 |
案号 |
(2019)藏0103执6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拉萨市天胜鑫劳务有限公司、郑礼国自愿向原告唐兴海退还保证金支付利息共计565 000元,于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400 000元,剩余165 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4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4725元,由被告拉萨市天胜鑫劳务有限公司、郑礼国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时间 |
2020-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礼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25MA6T16R24W |
登记机关 |
堆龙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东嘎村安居小区独家独院AC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