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朝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591民初1755号 |
案号 |
(2016)鲁0591执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济南朝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东营市万泰木业有限公司木材款220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600000元; 二、被告万松对第一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原告东营市万泰木业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9918元,由原告东营市万泰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31 |
发布时间 |
2017-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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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新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2597029008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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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37号3号楼4-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