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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78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李商初字第1003号
案号
(2016)鲁0213执12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青岛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杨妍货款人民币142800元,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56元,公告费750元,由被告青岛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限被告青岛瑞嘉德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9-08
发布时间
2016-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侠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3667875788D
登记机关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9号1栋4单元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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