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9********8Y1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03民初1909号 |
案号 |
(2019)黔0403执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杨自洪图文广告制作费137507元,被告贵州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37507元;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2019年12月20日前支付50000元。 二、如被告贵州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杨自洪有权要求被告贵州华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有权就剩余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10-08 |
发布时间 |
2019-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连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900MA6DRD8Y1L |
登记机关 |
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A栋厂房2楼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