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文体服务中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7民初7104号 |
案号 |
(2019)苏0507执3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文体服务中心应支付原告查宝元垫付材料款人民币13804元,该款被告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文体服务中心定于2019年10月30日前履行(履行方式,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户名:查宝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渭塘支行,卡号:6228480405042940578)。二、被告支付完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本案无其它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4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预交在本院的不再退还)。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20-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永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799074712T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玉盘路181号7幢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