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1487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厦门小新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4月30日以前尚欠的分包费1322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5年5月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六点七五计算);二、中国四海控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厦门小新实业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日止的损失赔偿款2145900元;三、驳回厦门小新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建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100008958D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79号10层南部1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