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3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7民初84号 |
案号 |
(2017)鄂07执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南宇昌房地产公司、被告王刚偿付原告柯国平借款2180万元,支付原告柯国平借款利息15063800元(利息自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5月2日止,2017年5月3日至文书生效后,履行期限届满前的利息按照实际天数,并结合月利率1.5%的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11-01 |
发布时间 |
2017-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毓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5760361298M |
登记机关 |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文昌市文城镇文航路琼台附属幼儿园办公楼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