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来宾市缪斯娱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1302民初1314号 |
案号 |
(2017)桂1302执7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来宾市缪斯娱乐有限公司赔偿给原告陈将信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司法鉴定费共计255583.61元;二、驳回原告陈将信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9071元,公告费240元,由原告陈将信负担4673元,由被告来宾市缪斯娱乐有限公司负担4638元(原告已经预交,被告应在支付赔偿款时退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3-16 |
发布时间 |
2017-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桂1302执743号 |
立案日期 |
2017-03-16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60221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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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麦金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00330681662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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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