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嘉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3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商初字第01717号 |
案号 |
(2015)宜执字第029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江苏嘉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江苏佳晨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877290.5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10万元,合计977290.50元。案件受理费7137元,由佳晨公司负担512元、嘉盛公司负担66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5-12 |
发布时间 |
2016-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勋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663819818T |
登记机关 |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宜兴环科园画溪路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