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4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5)黑商初字第10号 |
案号 |
(2010)哈执字第000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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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长兴投资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欠款3000万元,利息849584.31元;二、如被告黑龙江长兴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按期给付欠款,以其质押的鹤罗公路鹤梧段收费经营权作价偿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0-04-14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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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柴永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6049197986 |
登记机关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瓦房店市长兴岛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