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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山润德水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52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丰民初字第4220号
案号
(2017)冀02执50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唐山润德水泥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焦永富工程款9 300 000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给付4 650 0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4 650 000元。 二、如被告唐山润德水泥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给付工程款,原告焦永富可就全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76 900元,减半收取38 450元,保全费5 000元,合计43 450元,由原告焦永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7-03-03
发布时间
2017-03-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戴忠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1665273468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唐山丰润区王官营镇施家营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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