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8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北民初字第853号 |
案号 |
(2015)唐执五字第010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路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山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文福偿还原告吴秀忠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5-12-11 |
发布时间 |
2016-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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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曹文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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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龙泽北路28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