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天山碧玉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31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2324民初2319号 |
案号 |
(2019)新2324执10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天山碧玉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前为原告郭小洋办理位于玛纳斯县中华碧玉园B6区2号楼1层106号房屋的权属证书。 二、被告新疆天山碧玉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前向原告郭小洋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669.16元。 三、如被告新疆天山碧玉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15日前未将上述房屋权属证书办理完毕,则需另行向原告郭小洋支付迟延办证的违约金3000元/月(自2017年5月16日至实际办理完毕之日止,不足整月以天计)。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已交),由被告新疆天山碧玉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向原告郭小洋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6-23 |
发布时间 |
2019-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承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24053173167E |
登记机关 |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文化路103号办公楼2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