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中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96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7)渝二中民初字第41号 |
案号 |
(2010)渝二中法民执字第000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四川中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返还汪永树、杨生万、魏曙光工程咨询费15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1077元,四川中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3607.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0-06-02 |
发布时间 |
2015-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景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49-51号华诚大厦8楼B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