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藏德誉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1********1D8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102民初193号 |
案号 |
(2019)藏0102执1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西藏德誉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香格里拉大酒店(拉萨)有限公司支付餐饮费10011.66元、宴会消费48000元,共计58011.6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时间 |
2020-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沈向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00MA6T4T1D8W |
登记机关 |
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北路1号国旅广场六楼鹏祥写字楼A1-A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