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嘉博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9********JL7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982民初2174号 |
案号 |
(2019)闽0982执15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嘉博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结欠原告福鼎市四方电子有限公司LED显示屏货款85000元及利息5000元,合计90000元,定于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于每月30日前还款5000元,直至还清全部欠款为止。 二、若被告福建嘉博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在约定期间内足额偿还,原告福鼎市四方电子有限公司有权自被告违约之日起,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剩余的所有款项。 本案受理费1925元,减半收取962.5元,由被告福建嘉博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9-17 |
发布时间 |
2019-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金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2MA2XYEJL7U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鼎诚楼五梯9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