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吴江金中玻纤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37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黄商初字第2178号 |
案号 |
(2015)黄执字第00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江金中玻纤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青岛合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7365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1165元,保全费4420元,共计15585元,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预交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给原告155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1-14 |
发布时间 |
2015-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陶国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733744947Y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梅堰镇三里桥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