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212民初1676号 |
案号 |
(2017)鲁0212执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青岛东岩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3809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4-07 |
发布时间 |
2017-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赋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5647222876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吴兴路139号青岛中央商务区办公楼101-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