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探索体育产业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8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823民初666号 |
案号 |
(2017)赣0823执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峡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曾招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陈清建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其中本金650000元按月利率2%自2016年3月8日起计算至还清日止,另本金350000元按月利率2%自2016年3月15日起计算至还清日止); 二、被告江西探索体育产业园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日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80元,由被告曾招文、江西探索体育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如下: 一、被告曾招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陈清建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其中本金650000元按月利率2%自2016年3月8日起计算至还清日止,另本金350000元按月利率2%自2016年3月15日起计算至还清日止); 二、被告江西探索体育产业园有限公司对上述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日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80元,减半收取为7890元,由被告曾招文江西探索体育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峡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7-04-14 |
发布时间 |
2017-06-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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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贵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3550886547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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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金坪华侨创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