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07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龙民初字第01108号 |
案号 |
(2016)黔2730执恢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44 772元,被告自愿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完毕(即于2015年11月30日前支付50 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 000元,于2016年1月30日前支付100 000元,余款194 772元及诉讼费3986元合计198 758元于2016年3月30日前支付完毕),上述款项直接打到原告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世纪城支行(账号:2402070619200000132); 二、被告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原告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即可提前一次性申请执行全部余款; 三、本案诉讼费7972元,依法减半收取3986元,被告贵州省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6-04-18 |
发布时间 |
2016-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唐福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7305907615977 |
登记机关 |
黔南州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镇东门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