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三桥减速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6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雁江民初字第3648号 |
案号 |
(2016)川2002执004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三桥减速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成都进军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运输费用796,192.86元,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20万元,2016年1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2016年2月29日前给付10万元,2016年3月31日前给付10万元,2016年4月30日前给付123,000元,以上款项均转帐到原告成都进军物流有限公司帐户上,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都支行桂西分理处,帐号:4402035409000016051。剩余款额173,192.86元于签订本调解协议当日付清。 二、签订本调解协议的同时原告成都进军物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四川三桥减速机有限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2-04 |
发布时间 |
2016-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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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聪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2000744688557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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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资阳大道618号高管所小区1层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