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创美家布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9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成华民初字第100号调解书 |
案号 |
(2012)成华执字第004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创美家布艺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刘丽平工资共计22580元,此款于2011年12月11日前支付3500元, 2012年1月19日前支付19080元。 案件受理费182元,由被告成都创美家布艺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已由原告刘丽平垫付,被告成都创美家布艺有限公司在履行第一次支付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刘丽平。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2-02-10 |
发布时间 |
2015-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银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8558995537W |
登记机关 |
成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一巷附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