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百康豆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906**** |
执行依据文号 |
兴化劳人仲案字(2019)第258号 |
案号 |
(2019)苏1281执49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被双方于2019年9月9日解除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以下各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6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护理费7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交通费500元,以上合计126380元。三、申请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四、对被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时间 |
2020-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1281执491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638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银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167390619XH |
登记机关 |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兴化市水乡大桥东13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