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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爱尔森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2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0102民初7724号
案号
(2018)辽0102执3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沈阳爱尔森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原告田宗元归国保证金3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6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沈阳爱尔森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8-07-12
发布时间
2018-08-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云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45号8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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