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0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矿民二初字第0009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晋0923执恢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代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邯郸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际华三五零二资源有限公司18581875元及利息72万元。金沛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于邯郸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1417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代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邯郸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7-12-05 |
发布时间 |
2018-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红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97620872379 |
登记机关 |
永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年县高新区火炬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