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2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冀民二终字第117号 |
案号 |
(2016)冀07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高级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宁波远泽燃料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中电广通(湖北)科贸有限公司货款2899.351215万元;被执行人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在宁波远泽燃料有限公司不能返还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被执行人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货款6487.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6-01-12 |
发布时间 |
2016-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傅崑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1502246672 |
登记机关 |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