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奈伦天然乳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01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内0104民初1493号 |
案号 |
(2018)内0104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内蒙古奈伦天然乳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兰荣河货款124320元及从2015年9月13日至给付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9%计算。 案件受理费1393元,由被告内蒙古奈伦天然乳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8-01-11 |
发布时间 |
2018-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苗有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1007201223561 |
登记机关 |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托公路4.5公里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