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圣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83民初3827号 |
案号 |
(2019)苏0583执95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圣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钱建华、江苏焕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谭霞回购款本金4000000元及利息(以400万元为基数,按24%利率从2013年11月6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谭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时间 |
2020-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苏0583执9522号 |
立案日期 |
2019-12-10 |
执行法院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118246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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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钱建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555817399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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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玉山镇白马泾路52号1单元2008号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