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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临颍县繁城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746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122民初1449号
案号
(2019)豫1122执15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颍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临颍县繁城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虞城幸福粮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设备款70215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5%计,自2016年1月1日起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556元,由被告临颍县繁城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0-16
发布时间
2020-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1122执1505号
立案日期
2019-10-16
执行法院
临颍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177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米红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12217464392XM
登记机关
漯河市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临颍县繁城镇前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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