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周口市路路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3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民终字第518号 |
案号 |
(2018)闽0783执恢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2014)瓯民初字第2547号民事判决书; 二、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诉人余银水、陈飞扬、陈满洪、詹顺金经济损失人民币221581.3元,被上诉人陈秀平在其继承李立全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余银水、陈飞扬、陈满洪、詹顺金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024元,减半收取6512元,上诉人余银水、陈飞扬、陈满洪、詹顺金负担454号,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负担4422元,被上诉人周口市路路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16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116元,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负担8845元,被上诉人周口市路路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27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10-09 |
发布时间 |
2019-0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安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00697323626K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周口市大庆路北段(中原国际商贸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