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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嘉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900********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3)东一法民一初字第07101号
案号
(2013)东一法执字第079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黄有清、广东金开喜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巨孚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年年丰粮油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余伟明借款本息、其他损失合计人民币5000000元。四被告承诺于2013年8月6日之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于2013年8月1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于2013年8月2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1000000元、于2013年9月15日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3-08-07
发布时间
2016-05-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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