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中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0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5民初153号 |
案号 |
(2017)鲁05执恢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法院依法恢复东营室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5民初153号民事调解书。 被告山东中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前偿还原告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2016年6月16日前的利息152572.88元;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6年6月1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92563元,减半收取96281.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1-01 |
发布时间 |
2018-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6680809367 |
登记机关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福州路5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