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宜发家俬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4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北民初字第1358号 |
案号 |
(2015)北执字第020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青岛宜发家俬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前向原告青岛荣通信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借款人民币1000000元,并以本院执行中的(2011)四商初字第333号判决执行的案款向原告优先偿付; 二、原告青岛荣通信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放弃对被告青岛一木金羽木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原告青岛荣通信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7-29 |
发布时间 |
2015-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冉令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6143906565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吴兴路13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