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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市淳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99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惠阳民初字第00531号
案号
(2016)苏0206执8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无锡淳泰公司、吴波应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归还许伟健借款280万元并偿付利息(以80万元为本金,自2015年9月5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以200万元为本金,自2015年7月31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二、江苏淳泰公司、安徽淳泰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2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4200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该款已由许伟健预交,四被告应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给许伟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账号:1103020129200024805)。 (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4-12
发布时间
2017-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哓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无锡市钱桥镇钱桥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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