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圣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45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2)哈民一初字第129号 |
案号 |
(2018)黑0103执恢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黑龙江圣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河玻璃棉制品公司欠款666.183.3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6-12 |
发布时间 |
2019-04-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士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02456137961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桥头头道街6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