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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河县长兴石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5579****
执行依据文号
柳劳人仲案字(2015)17号
案号
(2017)吉0524执恢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在柳河县医院诊查费488元。 2、由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职业病诊断费用2969.53元。 3、由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去通化、柳河诊病交通费180元。 4、由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停工留薪工资3个月X2953元(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8859元。 5、由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四级伤残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2953元(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X132个月=389796元。 6、由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953元(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X21个月=62013元。 7、同时终止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7-04-01
发布时间
2017-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洪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5241255796265
登记机关
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柳河县时家店乡长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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