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延边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吉2401民初4341号 |
案号 |
(2017)吉2401执4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立即支付原告人民币292280元及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84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7-02-21 |
发布时间 |
2017-09-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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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金才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0791137416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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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延吉市滨河小区5-5-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