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凤城市红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凤民初字第2317号 |
案号 |
(2016)辽0682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凤城市红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辽宁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辽宁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8221.92元及利息。 二、被告于2015年12月31日前本金40万元及利息未履行,原告有权对798221.92元及利息提前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6170元,由原告辽宁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垫付,被告于还款时一并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6-02-24 |
发布时间 |
2016-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世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82738759806X |
登记机关 |
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凤城市红旗镇永兴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