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沧州市住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8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沧民初字第00107号 |
案号 |
(2017)冀09执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给付申请人丁光义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负担案件受理费241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0764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08-11 |
发布时间 |
2017-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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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国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03789848016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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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路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