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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98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1802民初5946号
案号
(2018)皖1802执1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鳌峰路支行借款本金957535.02元及利息(至2017年8月24日止的利息及罚息160691.51元,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9.24375‰计算),并给付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鳌峰路支行律师费2.2万元; 二、被告朱贵康、朱乾峰、安徽建力卫浴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朱照林对被告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本金余额500万元及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鳌峰路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260元,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鳌峰路支行负担1260元,被告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负担1.4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04-26
发布时间
2018-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贵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799833176Q
登记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柏枧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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