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攀枝花华山松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64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攀西民初字第1038号 |
案号 |
(2016)西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云南省金沙江木材水运局与被告攀枝花华山松工贸有限公司关于原机修厂院内约5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二、被告攀枝花华山松工贸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云南省金沙江木材水运局支付租租金28 333.00元、自来水费8 034.06元、电费9 210.30元,合计45 577.36元。本案案件受理费419.00元,由被告攀枝花华山松工贸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1-13 |
发布时间 |
2016-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案号 |
(2016)西执138号 |
立案日期 |
2016-01-13 |
执行法院 |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671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维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原格里坪机修厂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