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林海制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9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海民一初字第196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海执字第000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海林海制漆有限公司欠原告黄志国工资及运费合计人民币28000元,由被告在调解书送达后三日内还清;二、诉讼费500元,调解减半收取250元由被告承担,在调解结案前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4-12-26 |
发布时间 |
2015-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5)海执字第00021号 |
立案日期 |
2014-12-26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8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志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海市北海大道183号北海城市购物广场261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