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工程车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7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寿民二初字第00640号 |
案号 |
(2016)皖0422执5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工程车辆有限公司欠原告六安市海川车辆配件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78000元、逾期付款利息2000元,合计180000元,于2016年1月15日给付80000元,2016年3月1日给付100000元; 二、原告六安市海川车辆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放弃其余部分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8-24 |
发布时间 |
2016-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青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22571787986N |
登记机关 |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炎刘镇炎合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