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高级建筑陶瓷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9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银民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银执字第00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海高级建筑陶瓷公司支付原告黄伟智运输费用147846.43二、被告北海高级建筑陶瓷公司支付原告黄伟智运输费用147846.43的利息(利息自1996年12月26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提前支付的,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5-06-03 |
发布时间 |
2015-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廖文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1993173547 |
登记机关 |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市政法南路(郊区乡镇企业园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