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鑫博瑞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2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津0111民初4466号 |
案号 |
(2017)津0111执1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尚欠原告货款694812元、补偿款5700元,合计700512元,此款被告分别于2017年4月15日前给付原告300000元,于2017年5月15日前给付原告200256元,于2017年6月15日前给付原告200256元,双方即为结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上述剩余全部未付货款及补偿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5374元(此款原告已垫付),由被告承担,此款于2017年6月15日前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7-05-22 |
发布时间 |
2017-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692246115Q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4号太航苑267幢1层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