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隆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漳民初字第147号 |
案号 |
(2014)漳执行字第000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3年2月28日被告上海隆世电子有限公司尚欠原告福建华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5040901.15元; 二、被告上海隆世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应于2013年9月30日前归还50万元;余欠款于2013年10月起,每月归还20万元,直至还清(付款时间为每月的25日); 三、被告上海隆世电子有限公司应按期还款,否则,原告福建华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未还款部分全额申请强制执行; 四、被告江西隆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南京顺世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力劲博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隆世电子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47086元减半收取23543元,由被告上海隆世电子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原告已垫付,由被告上海隆世电子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4-05-30 |
发布时间 |
2014-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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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盛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6556013675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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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桂田大道旁(工业园西区阳居路) |






